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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高职(专科)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招生对象
来源:万通春考教育 点击:
文章摘要:2021年高职(专科)单独考试招生(以下简称“单独招生”)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(含退役军人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农民、在岗职工等)开展;高职(专科)综合评价招生······

一、招生对象和计划安排

(一)2021年高职(专科)单独考试招生(以下简称“单独招生”)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(含退役军人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农民、在岗职工等)开展;高职(专科)综合评价招生(以下简称“综合评价招生”)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。

(二)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年度总计划内安排,经我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(各高校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见附件)。

(三)各高校要根据我厅审核的招生计划制定分专业(专业类)招生计划,其中国家示范、骨干高职院校须按不低于单独招生计划5%的比例,安排退役军人招生计划。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。未完成的执行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(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)录取时使用。


二、报名工作

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(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)报名后,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。

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日—5日,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(网址:http://wsbm.sdzk.cn/gzdz/)选报高校和专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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